审计有效促进国有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0.10.2016  01:09

近期,自治区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自治区直属某集团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指出,该集团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中存在规定“通信费和出差住宿费据实报销”但未明确报销额度的问题,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桂办发〔2015〕4号)的规定不相符,建议及时完善企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该集团领导班子对审计发现和提出的相关问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即刻安排该集团内审、法务、财务等下设部门研究修订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经过修订完善后,该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文件,明确规定了集团中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具体标准,以及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及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程序,完善了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