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审计要闻

21.01.2017  05:34

塑造机关文明形象  创建工作再结硕果

——我区审计系统一批集体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区各级审计机关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涌现出了一批文明单位集体。日前,全区一批审计机关集体又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表彰第十六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决定》(桂文明委〔2016〕6号),我区审计系统来宾市、柳城县等市、县(市、区)审计局共23个集体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另外梧州市审计局获得“自治区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自治区审计厅积极协调、推进和指导全区审计机关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每年均在一个基层市或县(区)审计机关召开全区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文明单位建设上加强联动、互为借鉴、共同推进,促进了文明单位建设长足发展。在审计厅的全力推动下,各市、县审计机关一直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与审计业务发展相结合的活动,不断夯实文明创建工作基础,以文明单位建设进一步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未来的时间里,我区审计系统将继续大力推动基层审计机关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努力向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目标看齐、迈进,力争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面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实现一个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