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客户讨回债务 男子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九个月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胡某是广西某应急救援公司的员工,今年7月份,公司负责人安排其替客户讨债。结果,胡某与三名同伙非法拘禁欠债人儿子,采用言语威胁、殴打及电击等方式,逼迫其签订3份抵押协议,其中包括抵押宝马汽车及红木家具的协议,并将宝马汽车开走。几日后,胡某到欠债人家中搬运红木家具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昨日,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胡某今年26岁,前几个月应聘到广西某应急救援公司工作。不料,该公司不仅做应急救援的生意,还兼做“讨债”业务。今年7月下旬,公司主管李某交给胡某一个文件袋。袋内装有几张委托书和借条的复印件。李某让胡某拿着这些文件去帮客户孟某找欠债人禤某讨债,债务共计140万元。但由于禤某已因涉嫌非法融资被公安机关抓获,若想追回欠款,只能去找禤某的家人。
8月1日上午,胡某与三名同伙去到禤某家所在小区,几人在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了禤某家的福特汽车后,便上楼到禤某家门口蹲守。晚上10时许,几人终于等到了禤某的儿子周某。由于主管李某之前交代过,若禤某家的福特车在,就先将车开走抵债。于是,胡某与同伙一起,将周某带至古城路一小区房内,逼周某交出福特车的钥匙以及禤某被捕前转入其银行账户的590万元去向。在此期间,胡某和同伙首先对周某实施殴打。此后,几人不仅用电击棒电击周某的腰部、后背、大腿等身体部位,还恐吓要向其体内注射病毒。在胡某等人的威逼利诱下,周某不得已签订了三张抵押协议,除抵押家中的宝马汽车、红木家具,还有其父亲私人住宅的出租条。次日下午6时许,胡某等人把周某送回家后,将其名下的宝马汽车开走。重获自由后,惊魂未定的周某立即去到派出所报案。8月3日下午4时许,胡某找搬家公司到禤某家中搬运红木家具,不料,刚到禤某家中没多久,民警赶到核实胡某身份后,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昨日,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最终,胡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官说法
目前,全国各地都有很多所谓的“讨债公司”出现,这些公司专门为债权人追讨债务,但其讨债手段却经常游走于法律边缘。许多讨债公司雇用打手威胁、拘禁,甚至绑架欠债人或其家属。在此提醒,威胁、非法拘禁甚至绑架都不是索债手段,讨要债务必须要遵循法律途径。个人或公司在讨债过程中,必须以不侵犯债务人的人身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为前提,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市民要提高自身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人身自由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冷静对待,及时报案。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