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4家企业碳排放数据通过自治区组织的第三方复查

08.12.2016  11:35
 

  近日,南宁市拟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24家重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通过自治区组织的第三方复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8月11日开始至8月31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了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对我市拟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重点企业2013-2015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复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机构于9月20日-10月31日,对各市上报的企业碳排放数据进行复审和现场抽查。截至11月,南宁市已将复审修改后的排放报告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经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严格的审查和现场复核,我市上报的24家企业碳排放数据报告得到了专家评议组的肯定,认为南宁市的核查工作做得扎实、完善,数据和相关资料较为全面,基本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完成了2016年的核查工作。

  第三方复查工作完成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符合要求的企业报告上报国家进行最终审定,该项审查工作将于2016年12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