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辖区内27家非法粘土砖窑和石灰窑被取缔

08.07.2015  13:20
    7月2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组织江南区国土资源分局、江西国土资源管理所及城区各有关单位,共出动130人,挖掘机四台,分四个小组联合对江西镇27个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非法生产活动的落后粘土砖窑、石灰窑依法进行依法取缔。
    据悉,去年以来,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辖区27个落后粘土砖窑、石灰窑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生产粘土类烧结砖、石灰。南宁市江南区城管局、江西镇人民政府、江西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从2014年2月开始,多次制止,并向当事人发出了《关于责令违法建设工程的单位(所有人、管理人)依法接受处理的公告》、《限期拆除催告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纠正违法生产行为,并责令违法砖窑、石灰窑主自行拆除,但当事人拒不履行。因此,这次该市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
    此次行动,通过依法拆除,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