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剑指”基层“苍蝇”
潮平风正好扬帆。党的十八大以来,宾阳县纪委主动适应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在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的基础上追求特色创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宾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纪律审查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信访工作进一步抓紧,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纪律保障。
纪律审查工作,是激浊扬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把尖刀。2015年以来,宾阳县纪委创新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度。同时主动开展专项巡查,捕捉问题线索、拓宽案源。在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的过程中,该县坚持抓早抓小,树立“纪在法前”。尤其是基层的“苍蝇式腐败”,只要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无论案值大小,都一查到底,绝不放过。截至目前,宾阳县纪委共立案87件,居南宁市各县、区之首。
在2014年的危房改造中,宾阳县中华镇育才村委山鸡村共4户农户获得危房改造指标。除一户因面积超标被取消外,余下3户均得到上级危改补助款。该村委一名村干部在实施过程中,以帮助危改户申请获得补助款为由,分别向上述获得补助款的3户人家索要“吃饭钱”,每户500元,共1500元。这一案例,就是典型的“苍蝇式腐败”。
据宾阳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葛英茂介绍,“苍蝇式腐败”多发生在基层农村,因为范围广且隐蔽性强,相对于其他案件而言比较难以发现问题线索。然而,因为“苍蝇式腐败”直接侵害广大群众的利益,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对此,宾阳县纪委一律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零容忍。今年以来,宾阳县查办了黎塘镇、中华镇、大桥镇、洋桥镇等一批村委定补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农村危改房对象户“好处费”案件。至9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问责3人,其中移送司法处理6人。
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中,宾阳县纪委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巡查、干部下访、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其中,该县今年主动开展了3次专项巡查,分别针对全县乡镇计生服务所财务管理情况;全县农村危改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养老金、五保户补助金、低保户救济金等民生资金问题。通过专项巡查,共掌握线索并转立案29件,占今年立案总数的33%。
在开展纪律审查过程中,宾阳县纪委改变以往“办案就是处分人”的陈旧认识,将教育挽救干部贯穿于执纪监督全过程,突出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今年以来,共对17名违纪情节轻微的领导干部,通过廉政谈话进行教育提醒,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今年以来,宾阳县以严格落实“三转”为着力点,纪律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并且创新办案机制,打破各室界线,把机关人员全部推向办信办案工作一线。在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问效各项职能的同时,突出审查重点,加快审查节奏,实现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新突破。
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宾阳县纪委今年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如制定实施《宾阳县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暂行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到县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提高震撼力,组织党员干部到广西黎塘监狱现场听取职务罪犯以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编写《宾阳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读本》和《宾阳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典型案例剖析》。以此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记者 谭 唐 通讯员 郑 良 廖伟均)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