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趁考涨价”何时休
今日,2015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开考,超过10万名考生在武汉19个考点逐梦。从昨日开始,考点周边的宾馆旅店全部爆满,而且价格比平时涨了很多。由于没订到房间,来自十堰的考生张才溢干脆自带帐篷来汉,在考点周边支起帐篷过夜。(楚天都市报4月25日)
像这样“趁考涨价”的现象并不在少数,即便是在武汉,这也不是第一次。早在2013年年底,人民网就报道很多考研网友反映,考研期间武汉高校周边酒店坐地起价,房价普遍翻倍。但可惜的是,湖北省物价局对此的态度是,酒店房费上涨属市场行为,依照规定,酒店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随时调整价格,物价部门无权干涉,“只有当标示价格与实际价格不一致时,物价部门才能干涉”。作为专业的物价管理部门,如此态度不免让人遗憾。
客观而言,作为市场放开价格的一种,酒店客房价格的制定,的确属于经营者自主经营的一项权利,至于客房价格的升降,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包括物价部门在的所有人员和组织,确实“无权干涉”过多置喙。但是,如果有关经营者突破道德底线甚至法律的规定,“趁考涨价”涉嫌非法牟取暴利,则是要付出代价的,价格管理部门理应及时予以查究。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与价格法配套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指出,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的规定。
所谓同一地区,指在同一城市或同一行政范围内。所谓同一时间,指各类商品时令相应的季节内或另有规定的时间内。所谓同一档次,指按经营场地设施、服务质量、单价高低等确定的档次、等级相同或相近。所谓同种商品或服务,指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工艺、牌号相同或相近的商品种类。
而就公考或考研期间相关学校附近的宾馆客房看,其在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等各项内容或者说经营成本并没有(明显)改变(提升)的情况下,却比平时价格成倍的上涨,很显然超出了相近地区(同一城市或同一行政区)、相同时间(考研期间)、相同档次商品或服务的平均价格和利润率,违反了不得牟取暴利的限制性要求,显属“趁考涨价”,涉嫌牟取暴利,理应受到执法部门的严厉查处。
当然,这需要价格监督部门下大功夫、费大事,对这些“趁考涨价”宾馆附近的宾馆客房价格进行整体调查测算出平均价格和利润率后,才能更准确地算出“趁考涨价”宾馆的违价金额,并据此进行处罚。
但让人遗憾的是,有关价格监督部门却说这是市场自由行为,“无权干涉”。往轻了说,这暴露其对相关宾馆客房价格放开存在过于狭隘的极端理解等偏差或错误认识;往重了说,这是在拿对宾馆客房价格放开的极端解释,行不愿管理、不敢碰硬、怠于查处之实,是一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表现。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一直以来,有关经营者习惯违法趁势涨价或非法经营禁而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
就此而言,宾馆客房“趁考涨价”,与其说是相关宾馆经营者见利忘义不守法律,倒不如说是价格等执法部门执法不作为、实质上纵容的结果。反过来讲,让公考、考研学生“伤不起”、可恨的,表面是宾馆客房疯长的价格,实质上却是执法部门的执行政不作为。而这样的行政不作为、懒作为,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却是很有普遍性,值得有关方面深思,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余明辉)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