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检察院到企业开展检察建议回访工作

12.10.2015  10:30

  广西检察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罗扬权)9月30日,富川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胜初同志一行4人到华能富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展检察建议回访工作,深入了解该公司落实《富检公诉建[2015]5号》检察建议情况。 

  据悉,华能富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富川金子岭、蚊帐岭风电项目建设中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但由于林地审批范围与实际施工范围不相符,导致项目周边近40公顷林地被非法占用。当地群众对此反应强烈,认为该公司超越审批权限,非法占用林地,破坏了生态环境,给当地生态平衡造成恶劣影响,并集体向县政府上访以求合理解决。该院受理案件后,立即介入调查,缓解矛盾纠纷,服务企业发展,于2015年5月10日对该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 

  严胜初检察长一行首先来到案发的施工现场查看植被恢复情况,当看见被损坏的林地全部重新种上农作物和树苗时,当场肯定了该公司的工作,希望该公司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的指导、监督和审核,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依法办事,防止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再出现此类现象。同时希望该公司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当地群众的想法,并引导群众关注和支持无污染能源的开发与建设。 

  座谈会上,严胜初检察长听取了该公司负责人对风电工程项目建设概况和今后的发展规划,肯定了该公司在开发无污染资源方面的努力。同时强调,该风电项目是由自治区审批同意建设的,加快了贺州市风能资源开发,充分利用了可再生能源,既满足了当地电力需求,又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对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作者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