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对前期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付诸积极行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20.11.2017  16:26
南宁市档案局对前期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付诸积极行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以来,南宁市档案系统广大档案工作者响应号召,积极行动起来,前期掀起了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在较短的时间内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并被国家档案局、自治区档案局、南宁市档案局报刊、杂志、网站、简报等采用,较好地宣传了首府南宁档案人的精神风貌,展示了首府档案人的风采,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档案工作者奋发有为,争取更大的成绩,近日,南宁市档案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近段时间以来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付诸行动表现突出的宾阳县档案局、南宁市档案局机关党支部、法规科3个先进集体和梁干、潘胜中、邓淑华同志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行动起来,勇当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典范。
      表扬通报指出,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希望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工作,积极推动南宁市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希望其他各县区、市档案局各科室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积极行动起来,掀起一轮又一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确保学深学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十九大精神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更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档案事业中,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推进南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加快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南宁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