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不少于40小时

03.06.2015  10:17

    近日,教育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教育部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1小时。

    《意见》是我国首部针对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全面工作的系统性文件。针对图书馆的建设、图书选择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其中提出,到2020年,绝大部分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有图书馆。

    对于曾有个别中小学图书馆藏书质量不高的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则表示,将采取源头控制等多重机制保证图书质量,包括“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采购机制”。

    《意见》要求,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确保每天课余时间、周末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鼓励适当延长并向社会开放。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1小时。鼓励中小学图书馆设立家长定期开放日,提倡学生和家长共同读书、读同一本书,营造良好阅读氛围。

    此外,在职务(称)评聘、晋升、评优评先、待遇等方面,给予图书馆管理人员与教师同等机会。(记者 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