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招生地段6月4日至8日公布 7月7日至8日报名
家有小孩今年要上小学或初中的家长注意了,招生地段将分别在6月初和7月初公布。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8日,6月4日至8日公布公办小学招生地段,7月初公布初中学校招生地段。特别需要提醒的是,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新迁入南宁市等特殊情况的小学毕业生,需要在5月21日至25日报名。
新生报名时间
●小学
6月4日至8日,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同时,各公办小学张贴招生简章。
7月7日至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开始报名。
7月中下旬,公办小学统一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小学新生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初中
7月4日至5日,各小学将向小学毕业生发放“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个别报名学生到报名点领取)。
7月初,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分别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含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
7月7日至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小学毕业生及家长持联系卡到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报名。在此期间,市中招办接受家长咨询。
7月14日至15日,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将向初中新生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学生及家长可到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
报名所需材料
●小学
小学新生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有效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到家庭住址服务学校报名。
●初中
父母及学生本人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地小学毕业,或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新迁入南宁市的小学毕业生,可由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登记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于5月21日至25日到家庭住址所在地附近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报名。
小学不在南宁市城区就读,初中想到南宁市城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初中新生,申请由政府安排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于5月21日至25日到家庭住址所在地附近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是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二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是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四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三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记者 赵金玲)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