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三小条例”7月1日实施
30.06.2017 18:0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来源: www.gxfda.gov.cn
本报南宁讯 (记者/奚振海)6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食药监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区“三小行业”管理从此有法可依,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施登记管理制度,而对食品摊贩则实行备案管理——经营者只要持身份证健康证明等向食药监部门申领“食品摊贩备案卡”,就可以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目前,我区共有食品小作坊约2.1万家,小餐饮超过3.5万家,食品摊贩数量暂难以统计。因其数量多、规模小,再加上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卫生条件较差等,“三小行业”一直是食品安全风险的高发区,也是监管难点。即将实施的“条例”,既简化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准入条件,充分保障其经营自由,又将细化对“三小行业”的日常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我区还将建立“三小”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其登记或者备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对违法行为追究处以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被吊销登记证的经营者、从业人员,两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因食品安全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终生禁入。
为确保同步开展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食药监局还发布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小餐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食品摊贩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配套规范性文件。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30.06.2017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