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持就业创业 毕业生赴基层每年享8000元补偿
广西更多“真金白银”支持就业创业。昨日,记者从广西人社厅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广西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八条政策,在扶持企业发展、推动众创空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四大方面有突破。
《通知》规定的八条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目前,区人社厅正在拟定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八条意见的操作办法。
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有补贴
措施一:为鼓励企业发展新岗位,扩大就业容量,《通知》提出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对经认定符合主导产业发展且开发出新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措施二:《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府大力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发展和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
措施三: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对其新增岗位吸纳就业人员,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人员属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每新增1人按1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以及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的贷款额度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高校毕业生赴基层有补偿
措施四:在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将学费代偿政策覆盖范围由现行的29个国定贫困县以下地区扩展到全区所有县以下地区。《通知》规定,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在全区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最高限额8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措施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高校毕业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乡镇机关职位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
措施六:《通知》还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现行的750元/人·月提高至9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月。
农民工“考证”途径又拓宽
措施七:农民工考取职业技能证书的途径进一步拓宽。今年起,每年组织开展的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竞赛活动,通过现场比赛、现场评比、现场鉴定、现场颁证的方式,选拔10000名初级工、2000名中级工、300名高级工。
措施八:同时,支持每个设区市创建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个农民工创业园补助500万元。
名词解释
众创空间,创业服务平台。2015年1月28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顺应网络时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即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记者 史小辉)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