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力支持就业工作 求职创业见习都可领补贴
接受培训、求职创业、就业见习也能领补贴。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制定并印发,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就业困难群体等就业。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到2019年12月31日止。
职业培训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最高补贴2200元
职业培训补贴分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和岗位技能培训等四类。
其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补贴对象为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补贴金额为200元~2200元不等。(详见附表一)
创业培训补贴的补贴对象也是上述五类人员。补贴标准是:参加SYB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1200元的补贴;对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改善企业培训”(IYB培训)、“扩大企业培训”(E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800元的培训补贴;参加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300元的培训补贴。需要注意的是,拨付给补助对象的培训补贴,不得超过其参加培训所支付的费用。
学徒技师培训出师
最高补贴6000元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补贴标准是:通过一个学年(按10个月计)的培训,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劳动预备制学员的培训费,按承担培训任务技工院校的层次,分别给予。(详见附表二)
而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企业职工,企业新录用五类人员。补贴标准是: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一般可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4000~6000元的合理区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培训后未能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合格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3500~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新录用五类人员,并与其签订六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在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60%。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补贴对象为: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创业培训考核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五类人员。补贴标准是:按该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及创业培训考核鉴定收费标准核拨,拨付给补贴对象的鉴定补贴不得超过其所支付的费用。
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的补贴对象为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是:对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900元/人·月的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当月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就业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一个月的,按50%发放。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月。见习期时长一般为3~12个月。
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对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自治区当年执行的一类地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表一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标准
类型 补贴金额
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 200~500元
培训后取得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700~1500元
培训后取得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800~1800元
培训后取得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900~2200元
表二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发放标准
院校层次 补贴金额
普通技工院校 文科类学员3100元/学年·人、工科类学员3500元/学年·人
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 文科类学员3500元/学年·人、工科类学员4000元/学年·人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 文科类学员3800元/学年·人、工科类学员4200元/学年·人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文科类学员4000元/学年·人、工科类学员4500元/学年·人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