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广西就业形势稳定 城镇新增就业近14万人

01.05.2015  01:25

广西新闻网 南宁4月30日讯(记者 宋瑶)4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一季度,广西就业形势稳定,其中,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3.94万人,全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35.13万人次。

一季度广西全区城镇新增就业近14万人

一季度,广西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3.9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5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83万人。一季度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5%,低于控制目标1.45个百分点。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广西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共举办专场招聘会628场,为87.04万人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第一季度,全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35.13万人次。此外,广西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以及创业培训,组织实施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等专项培训工程。截至3月底,全区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人数为4.6万人,参加职业培训后实现就业人数为1.64万人。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保障方面,截至3月底,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1.14万人、1059.08万人、261.03万人、339.3万人、294.42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25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21.81万人,一季度基金收入4.83亿元。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全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在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此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断完善。目前,北部湾经济区医疗生育保险同城化制度已覆盖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崇左、自治区本级6个城市7个统筹地区518.62万人,占总参保人数50.3%。

劳动监察机构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八亿多元

劳动关系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区继续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广西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进程,开展了高温津贴、特殊工时制度、企业薪酬等调研调查工作,扎实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截至2015年3月31日,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2.66%,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5.4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也不断完善。一季度,共处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案件6525件,涉及人数8502人,涉案金额9592.49万元。全区劳动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8069户,投诉举报结案2134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73亿元,涉及劳动者7.38万人。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广西将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积极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工作,推进“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实施;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推进自治区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培育基地建设和农民工创业园试点县建设,给予资金扶持,鼓励和推动农民工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组织实施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此外,推进全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全区养老保险待遇“人脸识别技术”认证、社保经办“一站式”服务新模式等工作,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