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环境保护局以便民服务为主导推进环保审批制度改革
2016年以来,贵港市环保局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项目落地年、县域经济突破年、工业提质年、企业服务年、城市建设管理年、精准扶贫攻坚年”等中心工作,以便民服务为主导,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的,突出“一接二放三管理”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促使各级环保部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准确。 按要求对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放调整的4项环保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认真做好承接有关工作,制订承接方案,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同时将调整的审批事项录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集中办理,保障承接的审批事项不缺项。
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到位。 一方面是配合市政府开展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及时整理下放的环保审批事项,明确审批权限,制订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另一方面是协助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对市本级下放的环保行政审批项目,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加强协调和沟通,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顺利下放。
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 一是公开信息,实行电子监控、阳光审批。编制部门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对市本级梳理出50项行政权力和13项部门责任事项,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和审批结果在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完善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管措施。对市本级取消的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相应的取消后的监管措施,做好取消后续监管工作,完善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落到实处。三是开展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切断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推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并对开展自查工作,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促进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