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地税局四举措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
22.01.2016 17:10
本文来源: 法制办
近日,为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来宾市地税局立足本职工作,强化四大举措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将新《行政诉讼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一是 加强宣传,提高行政诉讼的公众知晓率。把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作为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利用12366短信平台、QQ平台、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及送法下企业,进社区、入校园等有效的载体和方法,广泛开展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活动,重点对小微企业纳税人和重点税源纳税人的宣传,引导公民通过法定渠道反映合理诉求,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努力为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 加强培训,提高地税队伍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行政机关人员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准确掌握《行政诉讼法》修订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三是 加强清理,提高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及时对全市地税系统现用的税务征管文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将文书中有关涉及到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的条款,由原来的三个月修改为六个月。 四是 推行制度,提高机关负责人执法理念。出台了《来宾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试行)》。办法对适用范围、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举证责任、出庭前的应诉准备以及不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的制定推动我市各级地税机关行政负责人客观、全面地了解本单位的执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切实倾听纳税人诉求,推进地税机关改进执法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据悉,近年来,该局没有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无知法犯法、无以言代法、无以权压法、无徇私枉法等违法行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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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016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