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环保局“四落实”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

17.11.2015  19:26

  为有效防止医疗废物二次污染,确保处置环节的环境安全,忻城县环保局采取四个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环境监管。

  一是落实管理制度。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场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流程》等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有序。

  二是落实管理档案。严格要求各医疗机构(场所)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台帐,如实记录日常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理等基本情况,为全面掌握医疗废物处置运行情况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

  三是落实日常监管。加大对各医疗机构(场所)医疗废物处置的现场监测、监察频次,重点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在监察中发现设施停运、制度执行不严、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环境安全。

  四是落实应急管理。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场所)完善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储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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