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食药监局宣传切勿食用河豚鱼高风险食品
26.06.2016 21:1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容县食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开展“切勿食用河豚鱼高风险食品”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执法人员通过张贴“切勿食用河豚鱼高风险食品”宣传画的方式,提醒消费者:切勿心存侥幸食用河豚鱼,河豚鱼体内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性毒素,不易被一般物理性处理方法破坏,经100℃8小时炒煮以及盐腌、日晒等均不能破坏,它的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极易导致中毒人员的神经麻痹,进而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中毒死亡率较高,目前还没有治疗此种毒素的特效药。国家已明令禁止经营河豚鱼,各餐饮单位严禁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截止目前,张贴“切勿食用河豚鱼高风险食品”的宣传画展览宣传板报200张、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20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人次,全覆盖辖区内所有乡镇,提高了群众对河豚鱼等高风险食品的认识,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容县局:何纪华、李桂昌、黄祖礼)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6.06.20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