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出台

10.08.2015  20:23
  7月28日,防城港市气象局党组印发《中共防城港市气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该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强调要狠抓落实。
  《办法》制定市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党组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细化与完善直属单位、二层机构与基层台站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办法》强调加强党组纪检组在惩防体系中的作用,一是要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二是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三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四是全面加强党内监督,五是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办法》对建立健全保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督查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约谈与巡查制度,四是建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五是建立健全问责追究制度,六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七是积极探索并建立与地方纪委的工作联系机制,八是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机制,九是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十是实行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全覆盖。
  《办法》的出台,对该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和执纪问责、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惩防体系建设、构建风清气正与文明和谐的全市气象部门精神风貌提供坚强的保障。(文/黄树金 廖树刚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