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部署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工作

07.04.2015  16:54
    为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确保巡查工作不留死角,进乡入村到点,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定于3月底至10月底,重点对全市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点探(采)矿区以及群众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为期7个月的地质灾害巡查工作,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分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个步骤进行。汛前排查于4月底前完成,重点是摸清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汛中检查为5月至9月,重点检查各单位的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各项防灾措施部署、监测人员上岗等情况,确保做到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强。检查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情况,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警示牌及警示标语是否醒目完好。检查各级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有专人值班,值班有记录,监测记录完整。检查各单位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否向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向乡(镇)、村及有关单位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是否明确避灾地点、撤离线路、撤离信号等。检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及时上报并纳入监测范围,是否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每当有强降雨发生时都要实施巡查工作,实地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汛后核查于10月31日前完成,主要是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查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是否按时动工以及进展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