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猛副局长到南宁市检查春节前食品安全工作

01.02.2016  16:58

          2016年1月22日,自治区食安办副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可猛率队深入南宁市食品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春节前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广西南宁鑫粮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市忆乡里花生油坊、南宁南城百货亭江店等开展检查,分别听取了食用油小油坊、鲜湿米粉生产企业等企业负责人对小油坊规范化建设、米粉生产流程及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方面的情况介绍,重点检查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在南宁南城百货亭江店实地检查食用植物油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等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陈副局长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电子追溯体系,严格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公众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食用植物油小油坊要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做好快速检验、设备清洗等关键记录,完善原辅料进货、销售台账,保证土榨花生油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陈副局长强调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春节前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监管与服务双轮驱动,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全力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让百姓吃上“放心、安心、舒心”的安全食品,欢度幸福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