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焦红在广西督查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2015年10月26~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焦红率领督查组在广西督查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在此期间,焦红副局长会见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黄日波,双方就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安全水平进行了会谈。
督查中,焦红先后来到国家级南宁经济开发区、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详细了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贯落实和医疗器械检测能力建设情况,以及企业执行生产质量管理等情况。并在自治区、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召开医疗器械新法规实施情况座谈会,听取了广西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审评审批能力建设情况汇报。
焦红指出,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在全区建立和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制、监管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社会共治机制,有效地保障了群众食品安全。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立足独特的区域优势和政策优势,不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药品安全新高地,有力地推动了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的提升。2015年来,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落实国家总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宣贯工作,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呈现出较多亮点。审评审批工作规范严谨,检测能力建设构思清晰,促进了医疗器械产业的健康发展。
焦红强调,下一步广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持续抓好《条例》和配套文件的宣贯、落实和执行;二是进一步落实各级监管责任;三是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强化对企业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促使企业自觉持续有效执行规范;四是加强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
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韦波,副局长贺志刚,国家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孙磊一同进行了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