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5%以内

22.01.2015  17:18

全区价格工作会议确定,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5%以内

阶梯电价月分档将调为年分档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徐庆成)1月21日,全区价格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记者获悉,去年我区价格总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累计上涨2.1%。2015年,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要控制在3.5%以内,民生价格和收费仍将重点监管。

        据介绍,去年全区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52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8176万元。规范了电力价格管理,降低了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价格。同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扩大了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范围,去年全区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金额近4000万元,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分三批公布低价药品清单,出台完善了全区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改革政策,减轻患者药费支出。

        今年,我区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要求控制在3.5%以内。对于今年的民生价费工作,自治区物价部门将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将各档电量的计费模式由月度分档计费变成年度分档计费,适当降低居民基本生活电费支出。同时研究出台城市二次供水价格政策,并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