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城市年报上报工作

27.08.2015  16:07
 

 

      日前,南宁市统计局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2014年统计报表)规定,认真落实自治区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城市年报的报送工作。  

 

 

      一、专人负责,明确工作内容。 城市年报是全面系统反映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综合性统计工作,根据自治区城市年报会议精神,指定业务骨干加强年报填报工作,将报表工作细划到专人,落实好工作责任。  

 

 

      二、学习制度,落实科室和部门 。详细研读报表制度,根据数据来源说明,将280项指标逐一分解落实。对从统计系统内部搜集的指标及时与相关科室对接,统一指标概念和口径。需从部门采集的指标则通过函件、上门联系等方式,取得各单位配合,缩短数据的收集时间,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三、认真审核,提高数据质量。 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先会审后报送”的工作要求,采取人工审核和程序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照2013年年报、各专业(部门)2014年报资料进行缺值检查、横向逻辑检查、纵向平衡检查。对出现异常值的指标,虚心请教查明原因,认真填写《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审批表》和上报说明,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