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奶奶独自抚养12岁孙女 盼孙女用知识改变命运

13.08.2015  10:55

  

  

  祖孙俩居住的地方堆满了杂物

  

  卢美红希望孙女一回来就能看到录取通知书

  卢美红今年61岁,在小鸡村一个农贸市场开摊卖菜,每月拿着1000多元的收入,与12岁的孙女黄红丽相依为命。

  春节前,右眼长了息肉看不清楚,医生说花四五千元住院就能治好,但为了把钱留给孙女读书,卢美红只坚持滴了几瓶眼药水。

  经过热心人的帮助,孙女拿到了初中入学通知书,但卢美红心里的石头并没落地:“要是我哪天双目失明,孙女该怎么办……

   飞来横祸 儿子被砸伤患病儿媳离婚

  卢美红来自广西田阳县那坡镇濑旺村四维屯。1992年,卢美红和儿子黄成禹来到南宁兴宁区小鸡村租房居住。那时,她在路边卖水果,儿子就在小鸡村邕宾菜市一家小吃店做厨师。2002年9月11日,孙女出生,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新的欢乐。

  然而,这份快乐只维持了不过三年多。2006年5月28日凌晨2时许,儿子在店内工作时被几个无故闯入店内打架的人用板凳砸伤头部。经医院诊断,儿子左额叶脑挫伤,右额骨凹陷性粉碎骨折。公安机关鉴定黄成禹为重伤。尽管给儿子做了手术,但由于经济压力,黄成禹被迫出院。

  儿子出院后不久,整个人变得神经兮兮,经常突发癫狂打砸东西,儿媳为此离家出走,不久后回来提出离婚。从此,孙女再也没有见过母亲,卢美红只得一个人抚养孙女和照顾儿子。

   艰难生活 艰辛抚养孙女幸有人帮助

  担心发病伤到别人,卢美红就把儿子带回老家,托付给在当地做生产队长的一个亲戚。家里稀少的田地无法满足一家人的开支,为了生计,卢美红带着孙女回到南宁,在小鸡村靠摆卖水果过活。

  因为无法找到砸伤儿子的那几个人索要赔偿,无奈之下,卢美红找到当时的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邓倩云。在了解完整个过程和上门核实后,邓倩云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卢美红将小吃店老板夫妻俩告上法院。虽然法院在2007年作出了让小吃店老板赔偿2万元的判决,卢美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直到今年清明节后,被执行人因被列入黑名单无法乘坐飞机,才不得不履行赔偿责任。

  2008年,黄红丽该上小学了,但因为没有南宁市户口,按规定她只能回老家读书。卢美红再次找到邓倩云。经过多方帮助,孙女被安排到鸡村一小读书。

  今年春节前,调任兴宁区流动办主任的邓倩云再次出手,帮助卢美红祖孙俩申请到5000元司法救济金,祖孙俩得以过上一个像样的春节。

  转眼间,孙女慢慢长大,又到了上初中的年纪。为黄红丽上初中这事,邓倩云多次与兴宁区教育局沟通。最后,黄红丽拿到了南宁市邕武路学校(中学部)的入学通知书。

   殷切期盼 盼孙女用知识改变命运

  流动水果摊被取缔后,卢美红改到邕宾农贸市场摆摊卖蔬菜。卢美红说,这里每月摊租1030元,每日净利润有三四十元,勉强够祖孙俩过活。

  蔬菜摊前并没有出现孙女的身影,原来,流动人口申请读书需要办“六证”,孙女的姑婆从老家帮带来了一些证明,“孙女也懂事了,这么多年一直不愿意回去见她爸爸,这回要跟着姑婆回老家去照顾她爸爸一周”。

  卢美红回家了,她的那个家其实是一个猪圈旁边的窝棚。看家的大黄狗已经不在,卢美红说是被人毒死了。“通道”还是那么狭窄,堆满杂物,宽不到一米。祖孙俩居住的地方,依旧堆放着乱糟糟的杂物和两台早已无法打开的老式电视机。始终没有改变的仍是那个不时散发着猪屎味的猪圈和久不久“哼哼”几声的肥猪。那些猪是邻居养的。就是这样一个窝棚,卢美红每年要交350元租金,她感恩道“屋主这么多年只收350元”。卢美红还时常提醒孙女,要好好读书,用知识改变命运。

  孙女上学的事有了着落后,卢美红的心并不踏实,“我右眼看不见了,就怕哪天突然双目失明,我的孙女该怎么办呀”。(记者 叶祯 实习生 肖琼/文 记者 段柳健/图)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