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7至16岁残疾少年可享免费康复救助
15.02.2015 19:41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新华网西安2月15日电(记者许祖华、杨一苗)西安市残联和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政策,在对0—6岁残疾儿童全部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的基础上,又计划投入2000多万元,对全市7—16岁残疾少年全部实施康复救助,以解决他们在康复中的实际困难。
根据政策,救助对象为具有西安市户籍的,7至16岁,有低视力、肢体残疾(含脑瘫)、孤独症、智力残疾、听力言语的残疾少年,且持有西安市定点残疾评估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具备相应的康复适应指征、生命体征平稳,有康复潜力、家庭成员配合并有康复需求的。救助不受名额和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发现一例救助一例。
符合条件的残疾少年,到市级定点评估机构确诊后,由家长(或监护人)持评估机构的诊断证明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区县残联初审合格后,发放并填写《西安市残疾少年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向市残联提出申请,由市残联审批并安排机构实施康复训练。
据初步统计,西安市7—16岁残疾少年约有1800多人。康复救助项目的经费由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且各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执行单位,不发给救助对象个人,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救助,各类项目需在康复项目定点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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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2015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