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岑溪市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

11.11.2015  10:21

 

11月10日上午,岑溪市马路镇义垌村塘坪1—8组诉岑溪市人民政府山林行政确权一案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岑溪市人民政府市长覃震西代表岑溪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行使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实施和岑溪市今年出台《岑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后,岑溪市人民政府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在庭审中,覃震西市长参与法庭辩论等全部环节,积极配合法官查清案件事实,对原告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听取原告的上诉理由的同时与对方就案件处理是否合理合法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庭审阶段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各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这次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带动乡镇政府和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