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检察院邀“临时家长”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
广西检察网4月17日讯(通讯员 朱程路)“感谢叔叔阿姨为我做的一切,你们让我感觉到,还有人像我的家长一样关心我。我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以后一定会好好改造。” 近日,桂林市秀峰区司法局的王义收到来自张雪(化名)的感谢。
王义是秀峰区检察院组建的“临时家长”队伍中的一员,他应邀作为张雪的“临时家长”全程参与讯问程序。
张雪,一名女中学生,刚满15岁, 因父母离异,缺乏家庭教育,混迹于电子游戏城,结交了一些行为不良青年。后因某次帮助别人抢劫300元钱被公安机关移送秀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案情时,案件承办人多次尝试联系其法定代理人均未果。该院即启动合适成年人参与程序,邀请该区司法局的王义作为张雪的“临时家长”全程参与,同时对张雪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秀峰区检察院组建了“临时家长”队伍。组成人员分别妇联、司法和教育等系统,拥有丰富的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经验。在启动合适成年人参与程序时,“临时家长”要全程参与对未成年人的讯问程序,同时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从而让未成年人对于犯罪有个正确的认识。
队伍组成后,秀峰区检察院还组织对“临时家长”们进行培训,学习《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规定和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制度的相关知识等法律知识。此外,该院还邀请广西师范大学的心理学老师向“临时家长”讲述未成年人心理的疏解方法,从而更好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自2014年至今,秀峰区检察院已经为2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邀请了“临时家长”,这一举措得到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一致认可,同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