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出庭应诉

30.11.2015  09:59

 

2015年11月25日,原告曾达清、曾达聪、曾达邕不服凭祥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和崇左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维持凭祥市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提起诉讼一案,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崇左市副市长朱中卫和凭祥市副市长苏福华分别代表崇左市人民政府及凭祥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这是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崇左市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

庭审中,崇左市副市长朱中卫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程序及相关的法律依据,代表崇左市人民政府发表了意见并认真听取了原告及第三人的主张和理由。

此次崇左市两级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参加出庭应诉,对崇左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行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机制极有示范带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