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多措施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

30.05.2016  18:13

  崇左市江州区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扶贫资金的惠民扶贫效益。2015年以来,江州区累计落实扶贫资金2092万元,资金下拨及时安全到位,为江州区贫困乡村脱贫致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财政、审计、扶贫联席会议制度。 江州区定期不定期召开财政、审计、扶贫部门联席会议,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要求。扶贫办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实行扶贫项目报账制度,报账手续完备;财政局坚持扶贫资金封闭运行,及时拨付到位;审计局加大审计力度,实施扶贫资金追踪问责,全面规范了扶贫资金配置和使用管理。 

   建立监督前置机制。 凡是大额扶贫资金使用、重大扶贫项目安排必须事先征求监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制定纪检部门对重大扶贫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项目启动前廉政约谈制度,有效地预防了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遵循阳光公示公开原则。 对于扶贫资金使用的管理,遵循阳光公示公开原则 即利用电子屏幕、网站、电视、村广播等形式对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能够顺利安全地拨付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对资金结存较大、支出进度缓慢的项目,在江州区范围内通报,督促项目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  

   深入推进第三方监督。 区直、乡镇、村屯三级均聘请扶贫资金使用义务监督员,全面实现面上监督、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坚决纠正、及时查处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报送单位:崇左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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