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智友到河池市检察机关开展调研

21.12.2015  09:59

  崔智友到河池市检察机关调研时强调 

   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努力推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广西检察网12月21日(通讯员廖崇甫)12月15日至18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到河池市检察院以及9个基层检察院调研,深入了解基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推进检察改革等工作情况,并到自治区检察院扶贫联系点看望慰问当地干部群众和自治区检察院驻扶贫点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扶贫点工作情况。 

 

  “公诉部门人少案多,工作任务很重,大家辛苦了!”在大化县检察院,崔智友亲切看望了一线办案的检察人员。在刚刚开庭审理完毕的河池市最大涉黑案件中,大化县检察院5名公诉人连续19天不间断出庭支持公诉,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和对法律的忠诚坚守,出色地完成了庭审任务。 

 

  “使用远程视频系统接访了多少件案件?”“今年查办了多少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律师复印案卷收费吗?”…… 

 

  每到一处,崔智友都带着很多“问题”去考察基层检察院的综合检务服务中心、侦查指挥中心、检察长视频接访室等场所,深入了解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 

 

 

  崔智友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进一步把科技化、信息化与检察工作高度融合,化解人少案多矛盾,倒逼司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推动信息化建设成果更快更好地转化为现实战斗力。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切实提高检察公信力。 

  “您是来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吧?”“您觉得检务接待中心的服务怎么样?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 

 

  在巴马县检察院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崔智友与一位前来办理企业有关业务的人员攀谈起来。崔智友还详细了解了各个窗口的职能和接待群众来访情况,要求要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和设施,进一步统一规范化检务公开场所,把各项职能串联整合起来,通过“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来方便群众和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在河池市检察院,崔智友与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检察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河池市检察工作情况汇报,与大家面对面交流深化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崔智友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和“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强化法律监督,依法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更加认真做到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与挽回经济损失并重,真正在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崔智友要求,要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牢固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能力。要以更高标准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取证工作的监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要认真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强化对再审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庭审中程序违法情况的监督,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要认真落实宪法法律关于侦查权、审判权对检察权进行制约的规定,强化诉讼中律师会见权、辩护权、申请权等各项权利的制度保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调研中,崔智友还到自治区检察院扶贫联系点——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查看精准识别贫困户建档立卡档案,询问“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并看望慰问了韦美金、赵丽玲两名贫困户。 

 

 

  在了解到自第一批精准识别工作队员入村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派驻党组织第一书记的5个贫困村已严格按照精准识别工作程序和要求,召开宣传动员会58场次,发放群众资料3500多份,对2887户入户调查评估进行了打分等情况时,崔智友对工作队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驻村工作队要放下身、静下心、沉下力,深入村组、农户调查摸底,协同村组干部进一步核实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为群众理思路、做谋划,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满意这个根本标准,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来实现人民群众的期待。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也要“精准”做好预防工作,通过检察预防职能来帮助群众获取更多的惠农支农信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把预防挺在前面,深入查找农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畅通渠道,注重及时答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促进乡镇、村屯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涉农资金和项目的安全,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