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九步走”推进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工作

20.07.2016  20:15


在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工作中,贺州市积极探索,深入学习其他部门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采取“九步走”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的透明度、提高了抽查工作效率、减少了履职风险、增强了经营者信用意识。

第一步,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贺州市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 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时间进度和工作职责。同时,制定了《贺州市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文化市场各行业随机抽查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和抽查范围。

第二步,强保障。成立了以贺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为组长,副调研员、副支队长为副组长,各县(区、管理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贺州市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市级抓督促、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三步,建“双库”。一是建立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将全市所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都纳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随机抽查情况,将一些停业、歇业的场所在名录库中注明。二是建立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将具备在职在岗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到名录库中,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做好准备。

第四步,确频次。按照“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得低于2次”的规定,确定每月开展2—3次随机抽查,每次随机抽取2—3名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抽查,每次随机抽查10家以上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

第五步,定流程。结合贺州市实际,制定了抽查人员、抽查对象如何随机抽取,现场开展随机抽查,到抽查结果的录入、公示一整套流程,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第六步,立制度。为全面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了“支队、大队联动”的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在开展随机抽查时,有时邀请县区大队的执法人员一起参与,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抽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县(区、管理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步,用结果。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和《贺州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经抽查发现严重违规或多次违规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视情况将其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并及时向同级公安、工商、城管、移动运营商等部门通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第八步,严纪律。确保参加抽查人员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不泄露与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信息和被抽查单位秘密,维护被抽查单位正常工作或生产经营秩序,对违反随机抽查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均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第九步,广宣传。将文化部关于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文件编印成宣传资料,在对场所进行随机抽查时,积极向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宣传随机抽查工作的主要意义和目的,强化对企业诚信的监督管理,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使其不敢心存侥幸、冒险违规。

贺州市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中,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2016年1—6月份,贺州市共开展文化市场随机抽查72次,出动随机抽查人员1874人次,随机抽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736家次,将经随机抽查发现后给予行政处罚1次的29家场所列入《贺州市文化市场预备黑名单》中,将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1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列入《贺州市文化市场黑名单》中。(贺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唐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