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02.11.2016  21:35

  为加快推动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治区本级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各市县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规范和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中央和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包括专项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下达和拨付;专项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对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全面具体和明确的规范,以便于各部门、各市县了解财政奖补资金政策,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更好地落实相关政策精神。 

 

报送单位:工业交通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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