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财政“4+1”工作法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30.12.2015  18:05

  2015年以来,贵港市财政部门通过“4+1”工作法,即建立4项工作制度+完善资金监管台账,切实把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作为农村财政管理重点工作推向深入。截至12月21日,全市传递到乡镇的监管信息200条,乡镇公开公示各类资金信息2800条,开展了抽查巡查1200次,监管资金的数额达到5.86亿元,其中补助性专项资金(含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3.75亿元、项目类资金(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2.11亿元。 

   一是建立信息沟通反馈制度。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均建立健全信息通达机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传递和记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等工作,随时接受广大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建议。同时,及时将资金监管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结果及建议等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反馈。 

   二是建立公开公示工作制度 。要求所辖乡镇财政所将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村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包括乡村基本支出、补助性资金、项目类资金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对公开公示的情况进行记录保存,建立档案备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接访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从而确保了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三是建立资金监管工作制度。 所辖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均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在资金管理、岗位责任、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廉政效能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制作了各项涉农资金的拨付监管流程,并上墙向群众公布,保障了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和业务工作的规范、有效运行。 

   四是建立抽查巡查工作制度。 所辖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均制定了抽查巡查制度,成立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的补助性资金的补助对象、发放标准、发放程序、财务管理等情况,以及项目类资金的使用和实施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或巡视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五是完善资金监管工作台账。 各乡镇财政所将各级部门安排用于乡村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含乡村基本支出、补助性资金、项目类资金等)全部分类登记入账,建立和完善资金监管台账,不断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2015

   一是建立信息沟通反馈制度。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均建立健全信息通达机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传递和记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等工作,随时接受广大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建议。同时,及时将资金监管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结果及建议等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反馈。 

   二是建立公开公示工作制度 。要求所辖乡镇财政所将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村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包括乡村基本支出、补助性资金、项目类资金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对公开公示的情况进行记录保存,建立档案备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接访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从而确保了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三是建立资金监管工作制度。 所辖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均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在资金管理、岗位责任、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廉政效能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制作了各项涉农资金的拨付监管流程,并上墙向群众公布,保障了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和业务工作的规范、有效运行。 

   四是建立抽查巡查工作制度。 所辖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均制定了抽查巡查制度,成立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的补助性资金的补助对象、发放标准、发放程序、财务管理等情况,以及项目类资金的使用和实施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或巡视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五是完善资金监管工作台账。 各乡镇财政所将各级部门安排用于乡村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含乡村基本支出、补助性资金、项目类资金等)全部分类登记入账,建立和完善资金监管台账,不断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报送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年以来,贵港市财政部门通过“4+1”工作法,即建立4项工作制度+完善资金监管台账,切实把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作为农村财政管理重点工作推向深入。截至12月21日,全市传递到乡镇的监管信息200条,乡镇公开公示各类资金信息2800条,开展了抽查巡查1200次,监管资金的数额达到5.86亿元,其中补助性专项资金(含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3.75亿元、项目类资金(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2.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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