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报告》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冯松龄) 4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报告(2015工商行政管理卷)》(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它是首部专门反映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状况的白皮书,是国家工商总局全面展示消费维权执法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执法公开的重要举措。
《年度报告》共20万字,由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局长张茅作序,全方位、多角度总结了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工作成果。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指出,当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至关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2015年,为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释放消费潜力,国务院连续出台一系列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杨红灿表示,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消费维权的重要职责,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执法部门。近年来,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作为《年度报告》的第一部分,回顾总结了一年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协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2015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贯彻实施《消法》为重点,积极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不断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快推进12315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支持消协组织依法履行公益性职责。
其中,《事件、案例、人物》部分,汇集了消费维权年度大事、侵权典型案例、维权人物事迹等。包括“某4S店欺诈消费者案”“‘天价’理发店诱骗侵害消费者权益案”“某电商网站擅自取消消费者订单案”“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权案”等。
发布会现场,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对《年度报告》“2015年消费维权年度大事”做了详细解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严方、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分别就“201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消费维权工作展望”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