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
为推进我厅文化大院整改项目,增加项目透明度、公开度,科学合理编制工程造价预算,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内容
广西文化厅文化大院小区整改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招标代理。
二、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广西注册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备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人员及办公条件。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三、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材料
(一)企业简介(含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乙级资格证书副本。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六)近两年代理业绩。
(七)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如有伪造虚假内容则取消比选资格)。
以上材料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9日—25日
五、比选及结果公示
(一)已报名且资质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参加比选评分环节。
(二)报名截止后,广西文化厅组织比选工作,依照比选评分标准对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并将比选确定的代理机构名单在广西文化厅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文化厅202办公室
联系人:黄英杰
电 话:0771-5632139 18260840488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