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县检察院举行全市公诉观摩庭活动

08.06.2015  14:54

  广西检察网6月8日讯(通讯员黄倩)6月2日上午,巴马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市公诉观摩庭及庭后评议活动,  河池市检察院及河池市11个县、市、区检察院的40多名公诉人参加观摩评议。

  为增强庭审效果,凸显公诉职能,庭前,巴马县检察院精选了被告人黄某某、兰某某等6人破坏生产经营一案作为观摩庭审案件,并研究制作了出庭预案和答辩提纲,对辩护人和被告人可能提出的观点进行预测。

  随着一声法槌敲响,被告人黄某某、兰某某等6人破坏生产经营案正式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和被告人就作案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量刑期限、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问题展开辩论。公诉人精神饱满、沉着冷静、指控有力、答辩得体,对被告人的狡辩、辩护人的非正当理由给予了有力的回击,较好的指控了犯罪,并以案释法,给旁听观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

  观摩庭审结束后,巴马县检察院承办了公诉庭审评议会议。观摩人员就起诉书认定事实的措辞、规范用语的使用、讯问技巧、举证质证、临场答辩、情绪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评析,在充分肯定该案的观摩示范效果的同时,对公诉人在出庭中存在的不足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此次观摩庭活动,使得全市各公诉部门全员互帮互学,对总结交流经验、规范公诉人出庭行为、提高出庭质量及增强队伍素质具有积极的意义,取得良好成效。

  (作者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