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办到我县开展巡回宣讲活动

03.05.2016  10:25

  4月27日,市乡村办常务副主任宁光荣一行到我县巡回宣讲《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精神,开展培训。

  县委副书记、县乡村办主任 罗宏周,副县长潘荫文,县政协副主席林锦枝,县乡村办各工作组、各镇党委(政府)一名主要领导,县工商质监局等13个县直重点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环卫站各1名领导,县乡村办综合组全体工作人员等在县城设立的主会场聆听宣讲,参加培训。

  宁光荣就《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亮点和需要了解把握的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的意见、措施等进行讲解培训,为深入推进我县生态乡村建设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罗宏周希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镇、各工作组、工作队要认真学习、看熟吃透《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市乡村办及我县学习贯彻《条例》的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全力宣传《条例》,形成人人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良好局面,促进乡村建设活动持续开展。

  培训会以视频培训的形式进行,16个镇开设了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