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互联网+专项产业基金课题研究编制单位的公告

11.11.2015  18:36
 

  为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宁市互联网+专项产业基金课题研究》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研究内容

  研究如何设立及运营南宁市互联网+专项产业基金。对照国内外成功运营的互联网行业基金对南宁市产业基金设立形式、管理机制和运营模式进行总体规划。主要侧重于以下内容:

  (一)产业基金宗旨和功能定位 :产业基金由政府主导设立,并按市场化运作。重点研究如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促进国内外优质资本、新兴互联网创业项目、技术、人才向我市聚集。

  (二)产业基金组建方案:包括基金设立形式、基金来源、募资渠道、投资者或机构准入条件、基金发起协议、基金章程进行编制研究。

  (三)产业基金发展运营规划:产业基金应选聘基金运营机构,鼓励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研究基金运营机构应符合的基本要求。针对基金发展运营,重点研究基金投资方向、支持范围、投资方式、退出机制等。

  (四)风险防控和考核评价:研究制订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产业基金的总体原则、风险防控机制、绩效考核办法、报告制度等相关内容,并研究相应的奖惩措施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基金安全和效益。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规划编制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年承担过课题研究工作。

  (三)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课题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南宁市互联网+专项产业基金课题研究》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于2015年11月27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达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编制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中选研究单位在2015年12月25日前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二)课题编制单位应于2016年3月19日前完成评审稿并提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三)课题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议审查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2016年4月1日前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最终成果。

  (四)课题编制期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课题编制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科。

  邮政编码:530028,联系人:陈国晖 卢微洁

  电话(传真):0771-577251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南宁市互联网+专项产业基金课题研究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