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 颁布施行6件地方性法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回眸过去的2016年,监督、立法、履职、自身建设,这一个个关键词诠释着市人大常委会开拓创新、履职尽责的坚实足迹,同时也是一份“以民为本”尽职尽责的答卷。全年共颁布施行地方性法规6件,审议5件,通过2件,开展立法调研6项;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询问1项、专项工作评议1项;作出决议决定28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1人次。
加强监督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项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10项。其中围绕着“促改革”和“惠民生”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生产安排和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对关于建立环大明山旅游带区域合作机制议案的决定进行跟踪督办,推动“马(山)上(林)大(明山)”养生休闲线路的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专题询问。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南宁市院前急救医疗网点从原来的33个增加至40个。
围绕精准扶贫,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代表议案调查督办和专题调研视察。针对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23条,推动全市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开门立法 颁布施行地方性法规6件
判断一部法规立得好不好,标准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务实、管用、有效。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颁布施行6件地方性法规。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的《南宁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是广西首部为保护单个湿地公园“量身定做”的地方性法规。
去年颁布施行的《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为水库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开出了“药方”。明确由财政分担农村集体水库的安全管理费用,承担具有饮用水功能的集体水库运行管理费用,511座集体水库受益。这些法规的出台,做到了“上合法、下合情”。
履行职责 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报告15份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以创新联系形式为重点,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不断得到改进,一组组数据诉说变化。
2016年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710人次,开展专题调研14个,形成调研报告15份。如在去年的代表年专题调研活动中,代表提出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建议,2016年新增广西创新型企业7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全市600个“人大代表之家”的指导,建立代表接待群众平台,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去年以来,市人大代表围绕全市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等方面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提出议案8件,建议227件。截至目前,所有议案、建议均按规定如期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自身建设 重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
打铁还需自身硬。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前提和基础。
全年重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征求意见建议38条,进一步解决了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检查、“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和公车制度改革,把深入调研作为联系群众、转变作风的重要途径,形成各类调研成果30多篇,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是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共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代表495名、县区人大代表2852名、乡镇人大代表7798名,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任务。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