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
7月30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主持,副主任赖贵寿、袁曼虹、温守荣、廖洪涛、刘雄、阮兆丰,秘书长周如斯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田文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市辖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此次会议突出关注经济健康运行、财政预决算监督、重大民生问题等方面,共审议2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的1件;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7个专项工作报告,批准了2014年市本级决算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2项执法检查报告;对市人民检察院1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审议了7份市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报告;决定了人事任免等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困难和挑战,经济企稳回升,社会和谐稳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成效进一步显现,为完成全年发展目标打下了较好基础。大家还认为,当前制约我市经济平稳运行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希望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增投资、促消费、强融资、畅物流、降电价、减负担”的实招硬招,强有力地推进工作,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确保我市“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14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以及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相关的审查结果的报告。在审议中大家认为,去年以来,市人民政府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多方采取措施,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依法组织收入,努力挖潜增收,不断规范管理,科学安排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民生支出得到进一步保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财政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2014年市本级决算和2015年南宁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监督法和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的相关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2014年市本级决算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时,大家也指出了我市财政预决算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希望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破解发展难题,夯实财源基础,加强财税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尤其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民生问题,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依法履职。这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十二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工作情况2个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都是与人民群众的食、住、行等民生热点息息相关。会前,常委会分别组织专题调研组或执法检查组,开展了深入扎实的调研和检查,形成了客观翔实的调研报告和检查报告。大家认为,在这些方面,市人民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让市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发展成果。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整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善民生,增进公众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常委会将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确定为今年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了调查工作。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在审议中,大家对我市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大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希望市人民检察院以这次专项工作评议为契机,忠实履行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及时研究制定落实常委会评议意见的工作措施,切实解决我市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对《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对《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在《水库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中,大家重点围绕如何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水库确权划界依据、人饮供水型水库保护管理范围、水库管理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等主要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对于继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很有帮助。经过对《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的认真审议,大家在轨道交通行政处罚主体、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等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认为条例已经比较成熟,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条例。《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实现了我市立法工作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同步的目标,将有效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有力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发展。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按法定程序,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将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抓紧对《水库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及时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代表年中专题调研,重点突出,选题科学,都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调研中,代表们作风扎实,工作深入,思考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的7份调研报告,质量都比较高。市人民政府要重视代表的履职成果,认真研究、充分采纳代表们的这些真知灼见,不断改进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这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陈金亮等22位同志的任免职、辞职事项。
谢寿堂希望被任命的同志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廉政意识,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谢寿堂对进一步转变常委会会议的会风提出了要求,他强调“一府两院”及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共同把常委会会议开得更好。
此外,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