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0月20日召开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0月20日召开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杨盛 通讯员郑吉周 甘坤梅)9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主持闭幕会,副主任温守荣、刘雄、廖洪涛、阮兆丰、黎琳,秘书长周如斯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志烈列席会议。副市长伍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大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启生,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委)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市十四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等三个草案;对召开南宁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会议列席人员作出了决定。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定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
会议要求,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市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前段筹备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倒排时间、加强检查;注重细节、通力配合,确保各项筹备工作万无一失,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敢于担当、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积极履行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四项职权,全力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作出了应有贡献。五年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9件,审议通过25件,颁布实施20件,立法质量稳步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6项,开展工作评议7项、专题询问5项、执法检查32项,监督实效明显增强;作出决议、决定135项,着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科学发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7人次,从组织上保障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行;组织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826人次,参加调研活动1935人次,参加视察活动1693人次,参加执法检查643人次,提出议案、建议1252件,有效调动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深入开展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化建设、街道代表活动中心建设、代表团制度建设和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等一系列人大规范化建设,有力地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会议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南宁市暂住户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新修改的办法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副市长),全部纳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范围。
会议对《南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和《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对《南宁大明山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5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5年市本级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决定执行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两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督办情况的报告。希望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会议审议了24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
谢寿堂希望获得任命的同志,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勤勉工作、廉洁从政,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实现新的作为,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