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达7.83亿元
本报崇左讯(记者 邓敏) 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明显加快、新农合的筹资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卫生机构全覆盖、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取得重要突破……“十二五”以来,我市医疗卫生事业获得长足发展,为群众提供了更多健康保障。
——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国家要求的每个县至少有一家综合人民医院和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家卫生院,每个村至少有一家村卫生室的目标任务。
2011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2011—2015年共实施中央支持卫生项目1137个,总投资7.83亿元,建筑面积31.07万平方米,包括市儿童医院、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以及县级医院、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卫生监督体系以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等项目。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1135个,已完工项目1055个。筹集资金2.27亿元建设新建市人民医院项目,现完工并投入使用。通过项目投入拉动,全面改善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条件,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
截至2015年6月底,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439家,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1042家,占72%,其中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31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家(广西民族医院),二级甲等医院13家,二级乙等专科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9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85家,医务室77家,标准化村卫生室756家。
——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目前我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已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同步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调整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又保障了医院合理收入不减少。2013年确定以凭祥市为试点市,2月1日起,凭祥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三家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提高10项诊查费项目价格,提高20项护理费用项目价格,降低17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方面,我市各级医疗机构不断巩固完善“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低不限高”的绩效工资政策,初步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也得到加强。第一批1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和纳入编制全部完成。
——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新农合的筹资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十二五”以来,我市新农合参合率逐年提高,新农合参合率从2011年的96.56%提升到2015年99.60%,超额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95%的目标任务,所有基金到位率100.00%。截至2015年7月30日,全市共有1310581人(次)参合农民获得报销补偿,支出补偿金总额41344.91万元。由于经办机构加强了监管、定点医院科学施治,我市新农合资金没有出现透支现象,总体运行平稳。
同时,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系统于2015年1月29日正式开通,成为全区第二批大病保险试点市中第一个实现大病保险网上直报的市。我市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病人,只要个人自付金额超过5500元,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系统即自动计算病人应得多少大病保险赔偿,病人只交付个人应交部分款项即可结算出院。
——健全药品保障机制,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基层卫生机构的全覆盖。
“十二五”以来,我市不断健全药品保障机制,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及自治区统一增补目录(196种)药品。所用药品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大幅降低了患者就诊费用,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基层卫生机构的全覆盖。药品平均两天到位率达到90%以上,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量均达到30%以上。
——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多元化办医格局已经形成。
“十二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截至2015年9月底,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397家,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28%,其中一级综合民营医院10家,专科医院1家,门诊部6家,个体诊所380家。11家民营医院中有10家在“十二五”规划期设置登记注册,“十二五”规划期间社会举办医疗机构占90%以上。
——构建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目前,我市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民族医药医疗服务网络,实现中医壮医服务全覆盖。截至2015年8月20日,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设了中医(壮医)科,覆盖率比2010年提高85个百分点;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达到了85%,较2010年提高了85个百分点。
——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优质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完善。完成了以“电子病历”和“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建设;我市县级人民医院全部得到自治区级三级医院的对口扶持;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逐步提高,从2011到2015年分别为25元、25元、30元、35元、40元,截至 2015年9月底累计建立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164.86万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80.82%;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61.35%;高血压规范管理率达86.5%;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6.6%。
按照“十二五”部署防控工作。目前我市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全市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及时处理率、及时审卡率均达到国家要求。
——认真落实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
完成了人口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任务。低生育水平基本保持稳定,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7左右,控制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1.8以内。
计划生育家庭民生问题得到重大改善。全面实施国家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两项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2013年以来,我市累计应享受奖励和救助1.09万人(户),发放奖励扶助资金1560万元;开展人口计生与扶贫相结合工作,对63075户计生贫困家庭给予扶持,累计扶贫覆盖率达100%;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33825对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有力保障;完善了计划生育爱心保险制度;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多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实现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的有机结合。
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实现市、县、乡三级人口动态信息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