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召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15.05.2015  14:06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推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合力推动我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促进我市社会稳定。5月13日,我市在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寇兴广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综治办、司法局、卫计委、公安局、财政局,市城区5  家市级医院、钦南区、钦北区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等部门的领导共40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卫计委、公安局、财政局,钦南区、钦北区政法委领导分别作了工作汇报。

市司法局农彦昌局长首先汇报了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指出: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早于2012年7月在市综治委领导下成立的调解中心中开始运作,2013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时完善了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县、区也相应成立。

近年来,我市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综治委的要求,大力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市、县两级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启用以来,受理调解了大量的医患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据统计,全市各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受理医患纠纷117件,调解117件,调解成功82件,成功率70%。其中2014年至今,共受理医患纠纷75件,调解75件,调解成功50件,调解成功率66.67%,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的医疗卫生秩序和社会稳定。这些成绩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高度评价。近日,在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积极协调及卫生和计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医调委从原来在卫生局办公地方搬迁到原计生委旧址,有了真正独立的办公场所。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召开市、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这是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推动全市(特别是两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促进我市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

农局长围绕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规范医患纠纷的调处机制,确保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强宣传,营造医患纠纷调解的浓厚氛围;加强部门衔接联动,合力化解医患纠纷;加强指导,落实保障措施等五大方面工作进行了汇报。

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寇兴广对医调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市医调委成立以来,积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成功调处多起医患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医患双方的一致好评。他要求,要不断增强做好医调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理解当事人的感受,运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努力缓解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从源头上防止矛盾激化升级;要充分发挥医调委的职能作用,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界定责任、调处矛盾,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和保障;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理念贯穿于调解工作全过程,

让医患双方相互理解、达成共识;要坚持中立原则,努力提高调解公信力,树立调解权威性;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动医调委持续、健康、良性的发展。他强调,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为医调委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医调委要注意案例收集和调解经验的积累,不断增强调处能力,提高调解成功率,在全社会树立起公平公正、专业权威的良好形象。

会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寇兴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黄寿贵在市司法局农彦昌局长的陪同下与参会人员一起参观了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办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