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五次全会
全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昨日召开。市委副书记李泽、副市长刘为民出席会议。
过去一年里,我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各司其职、奋发有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多项工作位居广西第一、全国前列,工作实、成效大、亮点多,成绩显著。今年,将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目标,推进“十项工作”:抓好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完善“123456”“南宁模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三支队伍”,抓好民族关系检测评价处置工作;实施解决上林、马山、隆安三个国家贫困县20户以下10户以上少数民族聚居村不通路、不通电、饮水难“三难”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评比活动;进一步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三进”活动;开展壮文“进村入街”行动;出版一批民族团结系列丛书;开展全市小学生民族团结书画大赛;抓好民贸民品工作;抓好宗教工作。
李泽在会上就如何做好今年全市民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以及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全市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民族团结事业迈上新台阶。第二,要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大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工作力度;二是加大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三是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生。第三,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全力以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要在城市民族工作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水平。第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民族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培养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开展民族工作,努力形成共同抓民族团结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