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海渊镇新型农村城镇综合市场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05.05.2015  20:58

广西 元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宁明县海渊镇新型农村城镇综合市场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开展宁明县海渊镇新型农村城镇综合市场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宁明县海渊镇新型农村城镇综合市场一期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2087.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669.13平方米,建设地址为海渊镇东部规划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贸市场,酒店,商业、社区卫生服务,幼儿园,商业,联排住宅,住宅等功能区。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元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渊镇东部规划区 邮编:532504

联系电话: 0771-8631186

联系人: 许馨予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46号 邮编:455006

联系电话:0771-330041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黄 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1)接受环评任务;(2)现场踏勘、资料收集;(3)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4)公众参与调查;(5)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6)环保部门审批。

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研究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在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专业判断等手段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所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对项目采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议,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②公众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广西元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