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重点环境保护工作督查

25.10.2016  18:08
  10月24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反馈和重点关注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我市将于10月—11月在全市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等重点环境保护工作督查。

  本次督查重点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反馈和重点关注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二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是201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以及承办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中环保有关项目实施情况;四是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工作情况。

  本次督查分为三个阶段,将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两重两问”办、市环保局组成5个督查组下沉各县(区)开展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调研座谈、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对在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建议,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