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岑溪市人民政府印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响应工作流程》,规定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由气象、国土部门联合发布,并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站、手机短信、传真、电话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发布。通知还要求国土、地灾部门结合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发送提示或预警信息,提醒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员及联保组长履行职责。
据悉,岑溪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四个级别,各级风险预警相对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Ⅳ级、Ⅲ、Ⅱ级及Ⅰ级应急响应。通知还对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成功避让等信息上报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工作流程的建立,对于提高当地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文/罗思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