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督查一季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1.04.2016  18:48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16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日前,贺州市安委会组织5个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区、管理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督查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政绩考核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自治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机构,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措施落实的情况;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落实安全生产情况;深化非煤矿山、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农机、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和职业病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情况; 2016年“渡运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确定列入县(区、管理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三级重点监督整改的事故隐患立项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情况安排部署第二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情况等。

通过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每个县(区、管理区)检查1个乡镇(街道办)、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3-4家企业。

目前,该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履职综合督查正在有序开展中。

(贺州市安监督局  宁光云)